学生行为准则
BP 5500学生行为标准
引用:
教育法典第66300条和66301条;
ACCJC认证标准.C.8和10(原II.A.7.b)
定义: 下列行为构成纪律处分的充分理由, 包括但不限于移除, 休学或开除学生.
- 对他人造成、企图造成或威胁造成身体伤害的.
- 占有,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枪支, 刀, 爆炸性或其他危险物品, 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仿制枪支, 刀或炸药, 除非, 在管有任何此类物件的情况下, 学生已获得学区雇员的书面许可持有该物品, 得到学院院长的同意.
- 非法占有, 使用, 出售, 主动出售, 或装饰, 或者在…的影响下, 《网赌软件排行榜》第11053条及其后各条所列的任何受管制物质., 酒精饮料, or an intoxicant of any kind; or unlawful possession of, 或提供, 安排或协商任何毒品用具的销售, 如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014节所定义.5.
- 抢劫的抢劫或敲诈的.
- 造成或企图造成损坏学区财产或校园私人财产的.
- 偷窃或企图偷窃学校财物或私人财物, 或明知是偷来的学区财物或校园内的私人财物.
- 在法律或学院或学区规定禁止吸烟的地方故意或持续吸烟.
- 性侵犯或性剥削不论受害者是否隶属于本地区.
- 依法律或地区政策及程序规定之性骚扰行为.
- 从事基于残疾的骚扰或歧视行为, 性别, 性别认同, 性别表达, 国籍, 种族或民族, 宗教, 性取向, 或其他受法律保护的身份.
- 通过言语或行为对其他学生进行恐吓或欺凌的, including direct physical contact; verbal assaults, such as teasing or name-calling; social isolation or manipulation; and cyberbullying.
- 导致学生或学区工作人员受伤或死亡或被裁减的故意不当行为, 丑化, 或对学区或校园内的任何实物或个人财产造成其他伤害.
- 破坏性行为, 故意不服从, 粗俗:习惯性的亵渎或粗俗, 或者公开而持久地蔑视权威, 或者持续的虐待, 大学工作人员.
- 作弊, 抄袭(包括学生刊物上的抄袭), 或从事其他学术不诚实行为.
Dishonesty; forgery; alteration or mis使用 of District documents, records or identification; or knowingly furnishing false information to the District. - 擅自进入或使用区内设施.
淫荡的, 在地区拥有或管制的财产上有不雅或淫亵的行为或表达, 或参加地区主办或监督的活动. - 从事淫秽的表达, 诽谤的或诽谤的, 或煽动学生在学区内作出明显及现时的非法行为危险, 或违反区规的合法规定, 或严重扰乱本区的正常运作.
- 持续的, 采取其他纠正措施仍不能纠正不当行为的,行为严重的.
- 未经授权的准备, 给, 销售, 转移, 分布, 或出版, 用于任何商业目的, 指在教室或同等教学场所对学术报告进行的任何同期录音, 包括但不限于手写或打字的课堂笔记, 除非任何地区政策或行政程序允许.